根据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开展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市为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为抓好试点工作落实,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结合我市检察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要求,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的理念,坚持“依法、全面、及时、规范”和“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前提,以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过程的信息公开为重点,以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进一步拓展检务公开范围、丰富检务公开形式、健全检务公开机制、加强检务公开保障、强化检务公开效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高检察执法公信力、亲和力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二、试点工作的时间和地区
(一)试点时间:2014年8月至11月。
(二)试点范围:百色市检察院和右江、德保、那坡、凌云县(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