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预[2014]59号)有关规定,现将百色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内设机构
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有公诉科、反贪局、职务犯罪预防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侦查监督科、技术科、政治部、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监察室、行政财务装备科、法警支队、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共17个科(局)室。
(三)人员编制
百色市人民检察院编制人数120人,其中:行政编制112人,后勤人员控制编制8人。行政在职人员实有人数105人(财政供养105人),其中,副厅级1人,正处级5人,副处级14人,正科级33人,副科级34人,科员18人;后勤人员控制编实有人数7人(财政供养7人) ;离退休人员实有人数50人(财政供养50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46人。
二、百色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预算收入情况
根据百色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百色市本级2015年部门预算指标的通知》(百财预〔2015〕22号),2015年百色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收入预算共计1745.95万元,同比增276.39万元,增长18.8%。其中:本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675.95万元,同比增206.39万元,增长14%;上年结余70万元,同比增70万元,增长100%。
(二)预算支出情况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5年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支出预算为1745.95万元,其中,使用本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数额1675.95万元,使用上年结余70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1195.13万元,占总支出的68.4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4.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5.96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550.82万元,占总支出的31.55%。其中:使用本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数额480.82万元,使用上年结余70万元。
(三)2015年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收支预算公开
明细到“类”,详见附表一。
(四)2015年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明细到“款”,详见附表二。
三、百色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
百色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68.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开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安排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及办案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公开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院领导来访指导工作及基层院办案人员协助办案等接待支出,检察系统各类考察、调研等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开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5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办公、办案等公务用车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支出等。
百色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