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预[2014]59号)有关规定,现将百色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百色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详见附表)
二、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9.0万元(全口径),同比增加0.20万元,增长0.29%,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5万元,同比增加0.20万元,增长4.17%,预算增长的原因是考虑当前物价的上涨,出国出境的费用会相应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4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9.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基本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5.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4.8万元基本持平,主要用于随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检察院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1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安排接待自治区检察院及兄弟市有关领导来我院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54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我院编制内车辆12辆,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财政检查、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百色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