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和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人民群众对百色检察队伍满意度为99.56%,在全区政法机关排名第一。一年来,共有51个集体和111名干警获得地市级以上表彰或记功,其中百色市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单位”“广西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连续七年被评为百色市市直机关绩效考评先进单位;右江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单位”。全市有10件案件被上级检察院评为精品或优质案件。案件管理规范司法建设工作、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工作、主动参与社会基层治理等经验在全区交流,机关党建工作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经验在全市交流推广。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主动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扎实开展“六个年”活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整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严打暴恐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依法惩治危害边境管理秩序各类犯罪。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各类刑事犯罪,批捕4221人,起诉5524人。及时介入“0776酒吧”屋顶坍塌案等重大刑事案件,积极参与 “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专项整治行动,对涉案资金6000多万元的冯某标等人诈骗案进行 “全链条”打击。不断健全落实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依法有序开展特赦案件全程同步监督,为庆祝建国70周年、百色起义90周年、第14届区运会等重大活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对黑恶势力重拳出击,批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248人,起诉308人。成功起诉自治区检察院挂牌督办的黄某庆等20人涉黑案、全市首例“套路贷”彭某翔等11人涉恶案。坚守“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客观公正立场,纠正遗漏提请批捕16人、遗漏移送审查起诉30人。侦查机关以涉黑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后依法不予认定158件528人;侦查机关未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后依法认定7件31人。坚持以“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为主攻方向,排查出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184条,建议公安机关追缴赃款573.22万元,建议法院判处罚金506.65万元。运用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履职,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发出检察建议39份并及时跟踪督促。右江区检察院的1份检察建议获评广西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品检察建议。
精准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助力防范金融风险,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组织领导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行动,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嫌疑人355人,起诉266人,成功办理了涉案人员39人、涉案金额约22亿元的“隆盈天下”系列传销案。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协调,形成预防、打击合力。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推动国家司法救助助力精准脱贫工作,主动把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共救助41人,发放救助金50.9万元。切实做好定点帮扶工作,两级检察院选派38名驻村工作队员,结对帮扶24个贫困村1959户贫困户,市检察院为那坡县弄力村协调争取扶贫项目资金50万元,用于发展集体经济。持续打击脱贫攻坚领域犯罪活动,起诉扶贫领域犯罪8人,坚决保护贫困群众的“钱袋子”。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参加“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开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和公益诉讼监督活动,与相关检察机关建立珠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立案监督生态环境领域案件19件,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206人,起诉376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5件,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 10454.06 亩,督促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9家。
服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出台“服务民营经济17条意见”,会同工商联开展服务民营经济“十百千万”专项活动,设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站,畅通民企司法诉求渠道。审慎办理民营企业家涉罪案件,对“能捕能不捕的依法不捕、能诉能不诉的依法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则建议依法判缓刑”,为企业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坚决避免“办了一个案子,倒了一家企业”。组织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2件,起诉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犯罪58人。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办理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件,民事监督案件10件。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主动加强与纪监委的衔接配合,建立健全监检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机制,全市共受理职务犯罪审查批准逮捕21件21人,起诉38件47人,办理了自治区检察院指定的赵某某受贿案。认真履行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的侦查权,依法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
二、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紧盯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新要求,扎实开展为民检察工作。
深度参与社会治理。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戾气、修复社会关系。对自愿认罪认罚的3120名犯罪嫌疑人建议法院依法从宽处理,占同期审结案件总人数的51.9%,适用率排在全区先列。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百色检察版,持续落实好“群众信访件件答复”制度,对群众来访试点推行“最多访一次”做法,加强释法说理扎实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努力做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全市检察机关收到群众来信617件,7日内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到期答复率均达100%,减少重复信访、减轻群众“访累”。加强刑事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为77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资金100.44万元,同比上升47.31%。通过司法救助成功化解一起11年缠访案件。向发生在田东县被汽油浇燃致残的孕妇马某某发放20.5万元司法救助金,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批捕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150人,起诉174人。办理的彭某坚强奸、拐骗儿童案获评2019年度广西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对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决定不批捕52人,不起诉18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积极推进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工作,与市教育局联合印发《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实施意见》,将预防性侵课程纳入全市中小学法治课程,工作经验做法得到最高检、自治区检察院的宣传推广。推行院领导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制度化,全市两级检察院领导全部到中小学校兼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巡讲120多场次,覆盖3万余名师生家长。
坚决守护食品药品安全。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和“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全市共批准逮捕生产、销售假药犯罪案件12件21人,提起公诉17件28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件。全市检察机关及时跟进“非洲猪瘟”疫情,参与做好防控,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88头。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监管,对线下513家网络餐饮店,34家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及周边流动食品摊点进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让学生和群众吃得安心。靖西市检察院办理的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案件被评为全区公益诉讼精品案件,作为典型案例向最高检察院推送。
三、深耕法律监督主业,努力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坚持“监督与被监督的目标都是为了司法公正”的监督理念,加强对“立的对不对、抓的该不该、判的公不公、执行的严不严”等问题的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需逮捕的决定不批捕117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352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92人、不起诉83人。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全市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00件,纠正漏捕94人,追诉纠正遗漏罪行115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20人。向法院提出抗诉14件。苟某琼、黄某蔚等人贩卖、运输毒品一案,获评 “全区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监督活动,发现看守所在会见、通信、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行为28起,安全隐患2起。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活动,清理纠正案件9件,常态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监督,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32件,获采纳212件,采纳率91.38%。加强驻看守所检察工作,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55件。推进社区矫正执行检察工作规范化,纠正执行活动不当136人。严格履行特赦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提出特赦检察建议57份,均得到采纳。
做强民事诉讼监督。落实高检院“做强民事检察”的总要求,全年共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214件,同比上升32.92%。审查后提请抗诉20件、抗诉10件、发出再审建议6件,法院再审改变11件。着重监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财产查控措施不到位、查封拍卖程序违法、执行款分配措施违法等执行违法情形,向人民法院发出执行违法检察建议47件,追回涉案执行得款560万余元。加大对审判活动监督力度,向人民法院发出审判活动违法检察建议16件。着力推进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排查虚假诉讼案件线索18条,启动监督审查程序9件。移送涉嫌犯罪线索4条,审查逮捕3件10人。制定全区第一部规范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的办案指引,虚假诉讼监督领域开展“先民后刑”经验在全区推广。
做实行政诉讼监督。共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3件,同比上升62.5%。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5件,及时纠正人民法院对执行申请作出裁定后未依法移送执行的违法情形,维护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做实化解社会矛盾方式,在全区检察机关率先探索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全市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息诉罢访3件5人。
四、做好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把公益诉讼检察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方向。
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在扎实办好法律明确赋权的“4+1”领域案件基础上,积极探索拓展案件范围,相继开展涉农扶贫资金领域、百色起义文物保护等8个专项监督活动,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7件,同比上升234%。起诉6件,法院已判决支持2件。经诉前程序共追回国有资产3554.38万元,挽回被损毁的国有林地89.67亩,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的耕地110.76亩。靖西市院成功办理全区首例英烈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紧扣“公益”凝聚各方共识合力。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请示报告或通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积极推动加强公益诉讼工作文件或意见出台,两级党委、人大、政府以通知、会议纪要等形式共出台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文件20余份,为全市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大力支持和保障。其中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隆林各族自治县在全市率先将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的整改情况纳入法治政府绩效考评范畴。市检察院与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12家相关行政机关建立协作配合机制。
依法履职促进依法行政。践行“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严格执行诉前程序,促进相关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全市检察机关在发出的121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中,行政机关已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101件,整改率83.5%。右江、平果检察院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得到党委主要领导批示,提高了监督刚性,促进了行政机关积极履职。田林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县自然资源局履行监管职责,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495.66万元,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五、以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努力建设“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六破六立”为重点,加强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建设。
创新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开展“传承红色基因,铸造百色检魂”政治文化建设活动,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常态化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法律宣传、理论宣讲、心理咨询等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之以恒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党组成员牵头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开展6个专题调研,立行立改存在问题36个。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推行“树百检标兵,做时代先锋”活动,深入开展创建“一支部一品牌”“网上讲习所—我是党员我来讲微党课”等活动,增添党建活力。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关于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决议,按照案件类型重新组建办案机构,按期完成全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坚决落实检察官常态化增补机制,全市第三批检察官遴选确定拟任员额5名、候补员额9名,严格落实员额退出机制,对5名检察官办理了退额手续。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院领导带头办案、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等成为常态化。加强对员额检察官的监督,形成权、责、利相统一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扎实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围绕“质量、效率、公信力”的新要求,实行“捕诉一体化”、规范补充侦查和引导说理、逮捕必要性审查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等4项刑事检察改革。探索建立对看守所巡回检察制度、健全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机制、完善社区矫正检察机制。试点推行“最多访一次”改革、完善检调对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信访案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等5项控告检察改革。健全以“精准化”为导向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机制改革2项,增强监督的精准化和监督效果。健全与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工作协调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平台,进一步规范公益诉讼办案流程和标准。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落实“案-件比”业务评价体系,严控办案行为,全年“案-件比”为1.5631,排名全区第二。检察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明显增强。
全面提升检察队伍建设水平。牢牢把握“五个过硬”要求和“四个铁一般”标准,坚持以业务能力建设为核心,多渠道提升检察人员履职能力。扎实推进“领导班子建设提升年”活动,通过开展岗位练兵、传导式教学、“自主办班+调训”等方式极大地提升干警综合能力素质,解决干警“想为不能为”问题。有1人入选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人才库,31人入选全区检察人才库。
从严治检正风肃纪。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巡视组反馈意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整治活动,强化监督问责。建立完善和落实廉政教育机制,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联席会,形成常态化监督管理。深入扶贫联系点对扶贫领域纪律作风突出问题督查暗访,开展懒政怠政督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四风”问题督查暗访8次,积极开展排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工作,促进公正司法。
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加强两级检察院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智慧检务”建设,促进信息化、规范化与检察业务“三轮驱动”。坚持“片区联系指导”“市院领导包院包案”等制度,扎实开展“换位沉底”活动,加强对基层院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帮助解决基层建设管理问题。百色市检察院和田阳、田东、凌云、田林、德保等5个基层检察院完成智慧检务项目立项并推进实施,智慧检务建设进度走在全区前列。全市两级院10个单位应用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开展提审211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
六、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完善接受监督的途径、方式和机制,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依法运行。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坚持把人大决议和代表审议意见作为谋划年度工作的基本遵循,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情况,抓好审议意见落实。不断拓展监督途径,邀请代表参与座谈调研、观摩庭审、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并听取意见建议。年内邀请代表参加“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旁听重大案件开庭审理,观看检察原创话剧《壮乡雷锋》等检务活动37人次,走访人大代表15人次,征求意见建议18条,全部及时办理和答复。精心制作年度检察工作宣传画册赠予代表,及时通过新媒体向代表推送检察信息。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监督员等通报检察工作,邀请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监督员召开座谈会8次。积极构建与律师良性互动新型关系,更加自觉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受理律师提出阅卷1360次。大力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依法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565件,公开法律文书3159份,重要案件信息1175条。年内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次,向新闻媒体和各界人士通报扫黑除恶、公益诉讼、内设机构改革、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工作情况。加强检察融媒体的建设和运营,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百色检察微信号影响力居全区前列,被评为广西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微信”。
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不断进步,在发挥职能中稳步提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县两级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9年,百色检察工作取得全面提升,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检察工作仍存在不少亟需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有待提高。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全面,“四大检察”业务发展仍存在不充分不平衡。三是创新意识还需增强,一些重要的业务工作创新创亮不够。四是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和运用水平不高。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20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百色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积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力量。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和要求,服务保障“一带一路”、打赢三大攻坚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改善民生等工作,努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
二、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体现检察担当。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着眼于长效常治,在更高水平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度融入市域社会治理、乡村治理现代化,结合办案推动形成源头治理、系统治理长效机制。
三、持续转变司法理念,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聚焦“四大检察”坚持不懈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履行检察机关指控犯罪责任,有力、平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做强刑事检察。落实精准监督,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稳妥拓展办案新领域。优化检察科学管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推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自治区党委贯彻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不断完善抓党建带队建的机制和措施。把业务建设作为政治性工作下大力气抓好,开展大规模、精准化的业务培训和专业化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对基层检察院领导、指导责任,深化基层检察院政治和业务建设。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按照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市委的决策部署和本次会议要求,守初心、担使命、抓落实,推动百色检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作出百色检察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