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业绩考评要结合百色革命老区实际,要用好业绩考评这根‘指挥棒’,着力破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不会监督问题,提升办案质效,推动老区检察高质量发展。”9月17日,在百色市召开的全市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会议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毅强调。据了解,百色市检察院是广西最早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市。
为抓实抓细业绩考评工作,该院出台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以及工作量评价标准及计算公式、办案质量效率评价标准、办案效果评价标准、案件类型系数表、业务素能评价标准、综合履职评价标准、刑事案件分配实施办法等多个配套文件,破解考评四大难题。
打破考评壁垒,解决办案质效如何横向比较难题
该院梳理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143种案件类型,通过轮岗体会、集中论证对比等方式,首先确定检察业务最常见的一审公诉案件系数为5,以此作为基准,结合其他142种案件类型不同的办理难度、办案用时、环节多少等因素,经反复推敲、模拟演算,确定每一类案件类型的系数,使考评结果与现实工作强度、贡献率等形成正比,实现部门间检察官办案质效横向对比,直观体现不同岗位检察官干与不干、干多干少的区别。“行政争议化解是难啃的‘硬骨头’,为了激励检察官多办该类案件,我院考评办将该类案系数调到了15,是一审公诉案件的3倍,激励效果十分明显,今年我们从空白院到化解9件,群众评价非常高!”该院第五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李秋莹说。
设置个人“案—件比”,解决“集体考”和“个人考”如何融合难题
为更好将司法责任落实到检察官,充分激发每名检察官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努力将每个办案环节工作做到极致,该院明确将检察官个人“案—件比”作为考评指标,按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类型确定“案—件比”基准数分别为1:1.15、1:1.05,并实行浮动管理。个人“案—件比”每低于基准数0.1个百分点,加0.1分;每高于“案—件比” 基准数0.1个百分点,减0.1分。实行《考评办法》以来,该院案件比从同期的1:1.97降至当前的1:1.15;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同期上升53个百分点。
明码标分激励,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分办的难题
为鼓励检察官主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探索实行自主选案模式,该院根据刑事检察部门44类案件确定基础分,结合犯罪嫌疑人人数、罪名个数、卷宗册数、难易程度等计算出具体分值,由检察官根据个人办案积分情况决定是否办理。如在规定期限内无人选办的,由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指定承办人,并另加2分作为奖励。试行阶段是以系统分案为主,自主选疑难复杂案件为辅。第一检察部韦伟检察官坦言,“系统自动分案有时候会在短时间内分得多个疑难复杂案件,压力就特别大,现在有了这个分案机制,大家可以自主抢案、按需抢案,有效缓解短时办案压力。”
及时将上级重大部署纳入考核指标,解决服务发展大局效果评价难题
该院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设置涉民营企业、扶贫产业项目案件落实“能不捕就不捕、能不诉就不诉”情况以及有效化解多年申诉信访案件等41项指标,并实行考评指标动态管理,由市院各部门、各基层院负责定期梳理上级重大工作部署,经检察官业绩考评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及时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可测评的指标规则,引导检察官在办案中第一时间抓好落实。如,根据近期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冲刺会工作部署,经研究后把“当前尚存的3件21人涉黑恶案件(8月份受理)9月底前全部起诉清零”列入绩效考核指标,明确在规定时限内起诉的加10分,不能在规定时限内起诉的扣5分。又如,百色是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为突出引导检察官做好重点工作,该院对开展涉贫工作给予“再次再加分”。
“抓好业绩考评,就是牢牢抓住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命门,要通过业绩考评强化检察权运行管理,促进检察机关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助推百色检察提质增效。”梁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