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
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情况
第二部分 百色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百色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百色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五、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百色市人民检察院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情况
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有有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侦查监督科、技术科、政治部、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监察室、行政财务装备科、法警支队、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党委办、派驻纪检组等16个科(局)室。
2018年1月,我院原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及职务犯罪预防局人员转隶至市纪检监察部门。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情况
百色市人民检察院编制人数120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实有人数105人(财政供养105人),其中,副厅级1人,正处级4人,副处级19人,正科级36人,副科级23人,科员22人;后勤人员控制编实有人数7人(财政供养7人) ;离退休人员实有人数54人(财政供养54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50人。
司法体制改革后,按人员类别分,我院目前有员额内检察官40人,司法辅助人员49人,行政人员17人,工勤人员7人。共计112人。
2018年1月,我院原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及职务犯罪预防局人员转隶至市纪检监察部门。转隶人员共计22人。同时,原纪检监察人员4人的编制收回市纪检监察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下达时,转隶人员及纪检监察人员的调动手续尚在办理中,因此转隶人员及纪检监察人员共计26人的编制仍在百色市人民检察院。
第二部分 百色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附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七: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八: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九: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百色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2467.63万元,较2017年度的2110.38万元增357.25万元,增16.9%。其中:本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467.63万元,同比2017年的1891.67万元增加575.96万元,增30.4%, 增长原因为2018年度我单位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较上年度有大幅增加,且项目支出中2018年度我院新增电子检务工程项目预算和新媒体工作室项目预算。无上年结余。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为2467.63万元,均为本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1768.41万元,占总支出的71.70%,较2017年度的1470.91万元增加297.5万元,增长20.2%。增长原因为2018年度我单位人员经费较上年度有大幅增加;项目支出699.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30%,较2017年度的639.47万元增加59.75万元,增长9.3%,增长原因为2018年度我院新增电子检务工程项目预算和新媒体工作室项目预算。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996.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0.9%,较2017年度的1685.46万元增加311.4万元,增长18.5%; 增长原因为2018年度我院人员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增加,同时项目支出较上年度新增了电子检务工程和新媒体工作室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22.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较2017年度的208.16万元增加13.91万元,增长6.7%。增长原因为我院2018年度在职在编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列入预算。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13.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6%,较2017年度105.35万元增加9.72万元,增长9.4%。增长原因为2018年度人员工资较上年有增长,人员社保经费也随之增长。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35.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5%,较2017年度的111.41万元增加24.22万元,增长21.7%。增长原因为2018年度在职在编人数及工资较上年均有所增长,住房公积金预算也随之增长。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768.41万元,占总支出的71.7%,较2017年度的1470.91万元增加297.5万元,增长20.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54.7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3%,较2017年度的1104.34万元增加350.39万元,增长31.7%。增长原因为我院2018年度在职在编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列入预算,同时,我院聘用人员增加至45人,较2017年新增了30人,因此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有大幅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70.9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3%,较2017年度的212.68万元增加58.24万元,增长27.4%。增长原因为增加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8万元的预算。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2.7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4%,较2017年度的153.89万元减少111.13万元,下降72.2%。减少原因为2018年退休人员工资不再由单位发放,改由社保局发放,因此我单位未将此经费列入预算中。
(2)项目支出预算699.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3%,较2017年度的639.47万元增加59.75万元,增长9.3%。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29.2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90%,较2017年度的420.76万元增加208.46万元,增长49.5%。 增长原因为中央转移支付装备款及地方配套的装备款改到该经济科目中做预算,同时新增电子检务工程项目预算。
其他资本性支出7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0%,较2017年度的218.17万元减少148.17万元,下降67.9%。减少原因为中央转移支付装备款及地方配套的装备款不再列入该项目做预算,改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百色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6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8.41万元,项目支出699.2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支出1996.86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检察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开展检察业务工作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1.行政运行(项)1297.6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较2017年度的1045.99万元增加251.66万元,增长24.1%。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长原因主要为我院聘用人员增加至45人,较2017年新增了30人,人员经费因此有大幅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629.2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较2017年度的420.76万元增加208.46万元,增长49.5%。主要用于机关为完成各项办案工作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增长原因主要为2018年度我院新增电子检务工程项目预算。
3.其他检察支出7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2017年度无此项支出,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为2018年度我院新增新媒体工作室项目预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222.07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检察机关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47.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较2017年度的208.16万元减少160.46万元,减少77 %。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和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减少原因为2018年退休人员工资不再由单位发放,改由社保局发放,因此我单位未将此经费列入预算中。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174.3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2017年度无此项支出,增长100%。增长原因为该项目支出为我院新增的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预算支出,2017年度未将此项目列入预算。
(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支出113.0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行政单位医疗(项)65.3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较2017年度的61.11万元增加4.28万元,增长7%。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增长原因为我院在职在编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2.公务员医疗保险(项)47.6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较2017年度的44.24万元增加3.44万元,增长7.8%。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保险。增长原因为我院在职在编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135.6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135.6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较2017年度的111.41万元增加24.22万元,增长21.7%。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增长原因为我院在职在编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三、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院无此预算支出。
四、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院无此预算支出。
五、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9.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4万元。各项支出预算均与2017年度持平。
(二)2018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9.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基本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5.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随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检察院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1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安排接待自治区检察院及兄弟市有关领导来我院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54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我院编制内车辆12辆,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财政检查、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4.我单位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百色市人民检察院预算单位的构成
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有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侦查监督科、技术科、政治部、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监察室、行政财务装备科、法警支队、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党委办、派驻纪检组等16个科(局)室。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65.07万元,较2017年度的206.92万元增加了58.15万元,增加28%。主要原因为我院2018年人员较2017年有所增加,因此定额公用经费有所增加。同时,2018年新增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4.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全部是财政拨款经费,主要用于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194.3万元,较2017年的124.3万元增加70万元,增长56.3%;增加原因为2018年中央转移支付的业务装备经费和地方配套业务装备经费与2017年度持平,同时,2018年我院新增新媒体工作室建设项目。采购项目明细如下:
1.业务装备经费项目政府采购11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案人员用办案设备等;
2.地方配套业务装备经费项目政府采购预算11.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日常行政办公用设备等;
3.新媒体工作室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预算7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工作室用的笔记本电脑20台,投影设备1套及音频视频设备等装备。
四、国有资产的情况说明
2018年初,我院固定资产总额为6100.40万元,较2017年初增加资产4336.03万元,同比增长245%。其中:
1.房屋类资产总额4468.04万元,较2017年增加4173.19万元,增长1415%。主要原因为根据工程审计结算报告,我院于2017年度将已完工在用的技术侦查综合楼转入“固定资产-房屋”科目帐,总金额4173.19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入账金额为2216.05万元,装修附属工程入帐金额为1957.14万元。
2.通用设备类资产总额201.15万元,较2017年增加135.63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为我院于2017年度采购台式电脑61台,价值48.2万元;笔记本电脑50台,价值32.35万元;打印机40台,价值11.98万元;扫描仪20台,价值7.97万元;复印机12台,价值29.6万元;消毒柜5台,价值7.5万元等设备。
3.专用设备类资产总额429.57万元,较2017年增加2.3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为我院于2017年度采购会议用话筒、碎纸机、拍摄镜头及培训中心用交换机等设备。
4.交通运输设备类资产总额295.08万元,与2017年度持平。截至2017年12月,我院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 机要通讯用车1辆。
5.电气设备类资产总额8.18万元,较2017年度增加0.9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为我院于2017年度采购空调1台。
6.电子设备及通讯设备类资产总额540.26万元,较2017年度增加12.78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为我院于2017年度采购LED显示屏和电子卷宗编目软件。
7.仪器仪表及量具类资产总额1.56万元,与2017年持平。
8.家具用具以及其他类资产总额较2017年度增加11.61万元,增长11.3%。主要原因为我院于2017年度采购办公座椅44套,会议桌1套及保密柜、书柜等31套。
我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市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