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凌云县人民检察院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国家检察权;
(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于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机构设置
凌云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纳入编报预算范围的直属单位共有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是凌云县人民检察院机关本级;
凌云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设置为: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值班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负责财务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管理和信息安全工作。负责重要工作部署、事项的督查。
2、第一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凌云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査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办理凌云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
3、第二检察部。负责办理向凌云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一审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案件的审查,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提请抗诉。承办对凌云县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虚假诉讼、虚假调解进行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对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负责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城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凌云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对公益诉讼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办理凌云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4、第三检察部。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受理向凌云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凌云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承担检察理论硏究工作和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人民监督员工作。
5、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对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及本院的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负责检察官惩戒相关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巡察相关工作。负责司法警察工作。负责党群工作。
我院人员编制总数为25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3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财政拨款供养人数7人,自聘人数15人,公益性岗位5人。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凌云县人民检察院本级预算。
第三部分 凌云县人民检察院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 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25.53 万元,比上年减少37.03万元。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 支出预算525.53 万元,比上年减少37.03万元。 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减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 年收入总预算525.53 万元,比上年减少37.03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525.53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00%,比上年减少37.03万元。
2023 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 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减少。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 年支出总预算525.53 万元,基本支出预算462.4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99 %,比上年减少16.83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63.1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01 %,比上年减少20.20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 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3%,比上年增加0.7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2)公共安全支出355.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70%,比上年减少38.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78%,比上年增加21.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4)卫生健康支出22.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2%,比上年18.3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5)住房保障支出42.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7%,比上年减少2.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62.43 万元,占支出预算87.99 %,比上年增加462.43万元。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80.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23%,比上年减少15.72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0.7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14%,比上年减少15.75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不在年初预算列支,年中需追加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21.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6%,比上年增加14.64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23年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金纳入年初预算等 。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63.1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01 %,减少20.20。 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3.10万元,比上年减少20.2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因本年度上划市财政统一管理,公用经费调整标准,增加预算地方办案业务经费。
2023 年支出预算总体减少20.20万元 主要原因是:因本年度上划市财政统一管理,公用经费调整标准,安排预算地方办案业务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 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525.53 万元,比上年减少37.03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5.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财政拨款比上年度减少37.03万元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保险基数调整相应的经费随之减少。
2023 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525.53 万元,比上年减少37.03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55.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4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度减少37.03万元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保险基数调整相应的经费随之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25.53 万元,比上年减少37.03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462.43 万元,项目支出63.10 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0.70万元,比上年增加0.7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该项目单独列支。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93.36万元,比上年减少38.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减少。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62.40万元,比上年增加52.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9.18万元,比上年增加16.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6.53万元,比上年增加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8.26万元,比上年增加1.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4.79万元,比上年减少9.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91万元,比上年减少1.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2.40万元,比上年减少2.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2.43 万元,比上年增加77.6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401.66 万元,比上年增加1.08万元, 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109.25万元,比上年增加9.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津贴补贴84.32万元,比上年增加9.2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奖金9.10万元,比上年增加0.1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53万元,比上年减少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基数调整。
职业年金缴费28.26万元,比上年增加1.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基数调整。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44万元,比上年增加11.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基数调整。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91万元,比上年减少4.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基数调整。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5万元,比上年减少1.2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42.40万元,比上年减少2.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基数调整。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72万元,比上年增加1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基数调整。
退休费15.36万元,比上年增加9.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生活补助2.48万元,比上年增加2.4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单位没有该项经费预算。
医疗费补助3.54万元,比上年增加0.3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公用经费60.77 万元,比上年减少15.75万元, 主要包括:
办公费22.22万元,比上年减少1.9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办公费主要是在职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邮电费3.37万元,比上年增加0.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福利费1.78万元,比上年增加1.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福利费包含在在职定额公用经费中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23.52万元,比上年减少1.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88万元,比上年减少0.52万元,主要原因是:包含在在职定额公用经费中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 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 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4 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 万元)。
(二)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1.00 万元,比2022 年预算12.5 万元,增加11.5万元。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00 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没有该项经费安排
因公出国(境)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没有该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预算6.00 万元,比上年增加6.00万元。 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做公务接待费的预算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 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5.0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 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购车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5.00 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 主要原因是:财物统管上划后, 每辆车的运行维护费标准有所调整。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主要用于:按规定购置公务用车的 费用,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护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保障行政(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2023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0.77 万元,比上年减少15.75万元,下降26%,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 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 %,与上年持平。 分散采购预算0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 %,与上年持平。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 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止,本单位占用固定资产总额原值725.83 万元,净值203.41 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净值87.78 万元,通用设备净值106.38 万元,专用设备净值2.6 万元,文物和陈列品净值1.59 万元,图书、档案净值0.12 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净值6.52 万元;本单位占用无形资产原值0 万元,净值0 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凌云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部门预算有0 个项目列入年初预算绩效目标考核范围,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 万元;其他资金0 万元。分别是: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2)凌云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